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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13岁孩子的原创动物小说《犬獒二人行》问世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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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

书痴者文必工,艺痴者技必良。一个喜欢习作的孩子,必定是一个喜欢阅读的孩子。一个写作写得好的孩子,必定是长期坚持训练的结果。当然,这背后除了孩子自己的努力,一定还有默默鼓励、支持他的爸妈和师友。


今天,小编就介绍大家认识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,他叫金科,并带来了他的一篇文章《犬獒二人行》。欢迎大家在文末给他留言点赞或者给他提一些中肯的建议。不管怎样,也许你的只言片语,就是他成长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,鼓舞他不断向前。

金科,酷爱阅读,钟情习作,原就读于余姚市泗门镇湖北小学602班,现为余姚市阳明中学705班的一名新生。一直以来,金科都是个思维奇特,奋进有趣的男孩。一年级时,学作儿童诗,他便初展不群,所作皆以想象见长;学校跳蚤市场,能入他眼的亦尽是书;自五年级起,厚积的他开始跃跃欲试,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创作小说,如《幽默三国》、《幽默水浒》等,语辞幽默,情节丰富,在班级“明天出版社”出版。而后,这两部小说又被发表于班级“平凡的世界302”的新浪博客上,并获得了一定的点击率;小学毕业考前夕,他心心念念的动物小说《犬獒二人行》亦终得问世,为其小学创作生涯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。


 众所周知,热衷小说创作的作家,皆能发现人生有N种活法。感谢他们延长人类有限而单一的生命,给予我们活的次数与层级。金科表示:自己是个幸运儿,能拥有一份自得的闲情,一对全身心支持自己的父母,还有一位给予过自己无限光热的启蒙老师谢老师。在今后的岁月里,自己还将继续插缝创作,不求其它,只图快乐。当然,独乐乐不如众乐乐。要能将这份快乐传递给更多的朋友,自然便更好了。

     

犬獒二人行

      

       一个静谧的夜晚,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朝训练场外跑,这是一条雄性猎狗,名叫胡克。胡克的祖辈都是功勋犬,胡克也立下了赫赫战功,但胡克渐渐已步入老年,尽管身子还算硬朗但早已力不从心,退役之时还念念不忘沙场的拼死搏斗,这是他毕生挚爱的。
       一次他逃出宿舍,趁夜色“犬”不停蹄,风餐露宿,终于胡克到了梦寐以求的“根据地”,虽说此时的根据地与以往有着天差地别,但胡克凭借自己的信念还是找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皮球,哦!这是当年教导员送给自己的一周岁生日礼物,当时自己恋恋不舍,总是找机会向教导员撒娇,教导员总是会尽量满足胡克的要求,可现在胡克连个撒娇的机会也没有了,想到这里胡克不禁对天大嚎。胡克在离根据地不远的地方找到一块浓密的草丛,埋伏起来。

      

       老天好像故意要和胡克作对似的,连续几天根据地都没有采取行动,这下子可把胡克憋坏了,听了一次又一次的“黄鸡”,而自己却无能为力。终于,“上天不负有心人”!根据地终于采取了一个行动,但是距离遥远。就连人做在车上都定会头晕眼花,何况自己仅仅只是靠双脚走路的不是车速极对手。要想有参加这场战争,唯有“笨鸟先飞”,现在的胡克已经挖空了心思要和车一决雌雄,虽说实力悬殊,但胡克凭接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不懈的努力,终于赶在最后一场战役结束之前赶到现场,场面让全场人震惊:胡克为救一名实地作战人员,用血肉之躯挡住了一枚子弹,虽说挽救了一个生命但自己却命葬黄泉。战争结束后,全场一片痛哭,尤其是那位被胡克救的实地作战人员,似乎想要把长城哭倒。一个小时过去了,眼泪也快蒸发光了。场面平静下来,大家将胡克的孩子胡朗抱到院子里,要什么给什么,但胡朗毕竟是功勋犬的后代,早晚都要必须要继承猎犬的勇猛,忠诚,机敏等使命。


       教导员们想要趁火(关系亲密)打铁(训练)。但胡朗并情愿,胡朗早已习惯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。为了使胡朗训练教导员不怜惜财宝,给胡朗买玩具、食物来引诱它,但胡朗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,每次都让教导员垂头丧气,无可奈何。大家都拿它没法,        教导员召开一系列会议,最终决定训练的事先缓缓,如果节奏太紧凑反而会招来胡朗的绝食或更剧烈的“活动”。迟缓训练后,胡朗一如既往地与教导员们玩得欢天喜地,好不快活。
       但是教导员不像“舍本逐末”,只顾细枝末(节眼前暂时的快乐),而不抓住主干问题(继承胡克优良的品质)。于是教导员们又重新恢复了原来的训练计划,尽管胡朗极不情愿,但看见教导员们那一双双刻满“严厉”的眼睛,总要装个样子。


       三个多月过去了,基本的扑,咬,闪,踢,跳,跑都练得炉火纯青,就在打算练隐藏术的时候,胡朗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愤怒,干脆一不做,二不休,直接离家出走。但离开了人类的保护,生存却是若干个“大难题”,如:以前是吃熟食的,现在没有熟食;以前有人陪伴,现在变寂寞了;以前可以不劳而获,现在只能白手起家。


       胡朗虽然不明方向,但跟着“血”(羚羊等食草动物)走的道理胡朗还是明白的。在跟随“血”的路上跨过了一条河,这让胡朗感到“血”的教训,“胜者为王,败者为寇”在路上,胡朗饥肠辘辘,但自己也无可奈何,只能仰面叹息,此时的胡朗已经有些后悔,后悔自己不该离家出走,但事已至此,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。胡朗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,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艰险。



       在冒险途中胡朗遇见了一个名叫稀威的藏獒。它虽然一生下来,父母就被群狼咬死了,但稀威仍用坚强的意志压抑着心中的痛苦。俗话说得好: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于是她默默发誓:一定要找到杀亲仇人,将他碎尸万段!为了这个誓言,稀威改行当“旅行亡徒”。现在的稀威,几乎是一个专业的翻版复仇者,充满仇恨的人是可怕的,狗也不例外。有时甚至比人更可怕,他不会让你一死了之,而是痛不欲生,生不如死。



       由于稀威父母遇害时,稀威还很小,因而可怜的稀威对敌人的记忆是模糊的。于是,稀威每见到一个狼群在捕猎食物,就故意恐吓“食物们”,迫使逃走。即使狼群捕到猎物。稀威也会杀进去分一杯“羹”。就这样受害的狼群越来越多,有些狼群索性不捕食猎物,熬到稀威走为止,但还是一部分的狼抵不过饥饿,死了。虽然稀威离自己誓言已经不远了,但如今的稀威已经成了狼的“重点通缉犯”,作案可能性也大大削弱,耐不住饥饿的死了,耐不住寒冷的死了,剩下的都是年轻力壮的勇气。狼群原先警备就十分充足,现在更是天衣无缝,无懈可击。关于那个誓言只能暂时作罢。为今之计只有保住自己的小命,将来用来换更多的命,现在的稀威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流犯。


      于是,稀威流浪天涯,过着吃不饱的生活,整日不敢抛头露面,直到晚上才敢出来觅食。有时运气好捕到一天小羚羊,有时运气差一连几天都空肚子。


       现在的稀威十分后悔,如果当时自己不逞莽夫之勇,自己也就不至于流浪天涯,但事情已经发生了,只能硬着头皮撑下来,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。
        一次偶然的遭遇使稀威与胡朗认识:狼群在追赶稀威时,不小心侵犯了胡朗的领地,遍体鳞伤的稀威向胡朗求救。哺乳动物都把领地看得比生命还重要,胡朗也不例外。它伸出尖俐的爪子和充满血腥味的嘴巴,企图想要用武力来压制,但结局是一样的,肯定是因为寡不敌中,“双手难敌四虎”,为今之计只有联合逃兵(稀威),一同击败共同的敌人,这样至少还有几分胜算。总比等死好得多。反正自己已经习惯冒险。


       战斗一触激发,双方的情绪十分激烈,一只狼有些胆怯,试图调节双方的战争,但双方的态度都太过坚决,调节没有起到任何效果,战争即将开始,双方屏息凝神,双脚似乎已不受控制,跃跃欲试。


       不料,“天公不作美”忽然狂风暴雨,雷电交加,又下起了倾盆大雨。眼前一团漆黑,恐怕连自己的脚都看不清,更别说远在一米之外的敌人了。


       接着,这场战争也就不了而至。从最开始时双方实力就十分悬殊,还没开始胜负就明晰,现在他俩不仅威震狼群,还结为了兄弟。稀威还欠胡朗“一犬情”。


 就这样,两条犬关系十分融洽,几乎可以说是莫逆之交,行影不离。就算两条犬偶有拌嘴,不久也会握手言和。
       但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世上没有不断的友谊,只有无尽的利益。近月来,没有了稀威的骚扰,狼群的繁殖速度迅速加快,速度几乎比原来强一倍。
       这惊人的速度想必不久狼群又可以东山再起,重振旗鼓,那时的狼群实力一定不容小觑,就算胡朗和稀威以最好的发挥合作,成功的可能性最多是大海捞针。于是稀威劝胡朗离开领地,而胡朗却不以为然,仍然你行我素。胡朗深刻地知道自己手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领地,没有了领地它什么都不是。稀威十分无奈,但处于人情和友谊的境地,稀威还是选择留下。但就是道德上的稀威将稀威推向无底深渊。
       四个月后,一点点黄昏的照亮着万物。一位年轻俊美的“狼总理”率领几个狼王浩浩荡荡地卷土来,狼王们发出狼嗥,表示“江东弟子今犹在,肯为君王卷土来”!但“狼总理”的态度仍十分明确“杀!杀!杀!”几个先锋敢死队倒下了,但胡朗和稀威继续英勇抵战。




“狼总理”看狼群士气不足,就“御驾亲征”,想当初就算两条犬是“千人敌”,那顶多也就杀1000条犬,可现在狼群士气高昂,以一顶十。那众狼的数量一定超过100条。两条犬获胜的几率为0%。


 一切正如“狼总理”所想,没过多久,两个“项羽”败在“刘邦”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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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寒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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